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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国动办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法》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3-06-09   点击量:1931944    作者:漯河国动办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国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6月8日下午,漯河市国动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专题学习。市国动办法规与宣传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方钱锋领学法律条文,并就《国防动员法》出台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对国防动员组织领导体制的相关规定等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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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国防动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和指导国防动员建设的重要法律,是维护国家安全与发展的战略措施,是对国防动员职责和行动的全面规范,是实施国防动员和抓好平时动员建设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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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国防动员法律学习。《国防动员法》明确了国防动员坚持“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工作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有序高效”的原则,其核心和根本在于积蓄国防动员潜力、提高国防动员能力。要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反复学习、认真领会,同时要加强国防动员领域涉及的《国防法》《国防教育法》《国防交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的学习,做到全面了解、全面掌握。二要提高国防动员政治意识。国防动员是将国防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国防建设、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内容。依法加强国防动员建设,对于积蓄国防潜力,增强国防实力,提升综合国力,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主人翁”的意识,加快转变从人民防空到国防动员的格局站位,推动重塑国防动员工作新格局。三要履行国防动员职责使命。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后,要转变思维方式、转换工作职责、尽快进入角度,主动思考,切实加强与省国动办处室、兄弟地市的对接联络,借鉴经验、互通有无,既谋划好国防动员事业的“新篇章”,又接续落实好人民防空的“即有职责”,统筹做好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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