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详细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2020年3月3日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人防工程建设管理 | 1.人防工程开工前,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2.人防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人防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的要求,是否符合人防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 4.人防专用设备的生产、安装和验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质量标准; 5.人防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文件是否真实反映人防工程实体质量; 6.人防工程防护功能检测报告、防护设备检测报告是否真实有效; 7.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是否符合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的要求; 8.国家和地方有关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其它事项。 | 在建人防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人防防护(防化)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及人防质量检测等单位)。 | 30% | 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
2 | 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民防空防护建设情况检查 | 重要经济目标单位人民防空防护相关资料、设备器材库、专业队日常训练等内容 | 市级重要经济目标 | 20% | 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两次 |
3 |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 1、是否堵塞人防工程的进出口、通风口或通往人防工程口部的道路 2、是否在人防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3、是否具备切实可行的防火、防汛、防污染及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 全市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 | 20% | 上半年一次, 下半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