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2 点击量:270844 作者:漯河国动办   分享到: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区)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教体(科)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市直有关院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漯河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依照《河南省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五进”工作标准》,在全市各级人防和教育部门、机关、企业、党校、社区的不懈努力下,我市的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深度和广度得到了不断提高,步入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轨道,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今年全市共11个单位被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命名为人防宣传教育示范单位。为表彰先进,振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激发爱国主义热忱,经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和市人防办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从事人防宣传教育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范围:全市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的各类学校、企业、社区或参与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管理的单位。
2、先进工作者范围:上述各单位中从事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在职组织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表彰先进集体共20个,先进工作者共4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够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开创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本辖区、本单位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3、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作风扎实,重视人防宣传教育工作;人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4、五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人防宣传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勤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工作成绩显著。
3、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努力钻研人防知识,认真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工作理论研究,积极提出促进人防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不断推进我市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从事人防宣传教育工作2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称职)以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优先参评。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通过评选活动真正调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本单位的人防宣传教育工作。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推荐、集体研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方法产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重点向基层单位及一线工作人员倾斜,领导干部占先进工作者的比例不超过20%。原则上各县区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5名,市直各有关单位推荐先进集体1个或先进工作者1名。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确定后,要认真填写《漯河市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先进集体审批表》、《漯河市人民防空知识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各一式三份,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防办3楼宣传教育科(联系电话2953069),推荐对象的事迹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漯河市人防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审批表
2.漯河市人防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漯河市人民防空教育先进集体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漯河市人民防空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单 位 姓 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漯河市教育局 |
漯河市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 漯河市人民防空教育先进集体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漯河市人民防空教育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单 位 姓 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