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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4-05   点击量:293344    作者:漯河国动办   分享到:

各区创文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创文办,市直及驻漯各单位:

根据《漯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常态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漯创文办〔2018〕2号文件)的要求,4月2日,市创建办组织人员对全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现通报如下:

一、部分路口志愿者未能按时到岗。上午7:30—10:30,对核心区域路口进行了全面督察,44个路口的志愿者基本按要求都能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精神饱满,热情服务,主动劝导行人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骑超标电动车,提醒路人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引导市民遵守行路规范,有的志愿者还主动帮扶行动不便的老人过马路,路口行人能够有序等候绿灯,秩序井然。但普遍存在到岗人员不足的现象,有的路口有两至三名志愿者,有的路口仅有一名志愿者。

二、志愿者着装未达到统一规范。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发现,不少志愿者着装不够规范,未能按照“四个一”( 一件志愿者红马甲、一顶志愿者帽子、一个口哨、一面文明出行劝导旗子)规范要求开展劝导活动。

三、志愿者履职履责不够到位。部分志愿者到岗后不在状态,在岗位上不能做到敢说敢管,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闯红灯等行为不能较好地引导,个别志愿者出工不出力;部分志愿者因自身对交通法规掌握得不够全面,因而在志愿服务时“底气不足”,不知道哪些行为该制止、如何正确引导行人和非机动车。

综上所述,对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的志愿者及所在单位提出表扬,希望再接再厉,持续提高志愿服务质量;对未能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志愿服务的市国资委、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工信局、市委党校、市市场发展中心、市沙澧河建管委、市公路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药监局、漯河实验高中、市中医院、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中心医院通报批评,希望所在单位引起重视,积极整改,切实提高文明交通劝导活动的实际效果。下一步,各区创文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创文办,市直及驻漯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创文”工作中来。要树立文明形象,在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时,统一着装,不出现玩手机、聊天、吃零食、吸烟等行为;要切实履行责任,积极制止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规行为;要弘扬志愿精神,在参加志愿服务的同时,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入手,以自己的言行感染广大市民,用实际行动推动创建工作。

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是我市开展的一项长期志愿服务活动,对提高城市形象、提升市民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相关单位应积极按时、按要求参加,履行应尽的职责,树立良好的形象。市创文办将对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常态化督察,对积极参加活动、宣传教育和劝导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不积极参加文明劝导活动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来源:漯河市文明网

 

 

漯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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