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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防汛排涝工作的提醒
发布时间:2022-03-08   点击量:583144    作者:漯河国动办   分享到:
为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避免因地下空间防汛能力不足引起的严重内涝问题,漯河市人防办提出以下工作提醒:


1.进入漯河开展业务的人防设计单位在进行人防工程防汛排涝设计时,应按照《河南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要求,根据漯河市规划和城市堤防标高,明确防洪标准、防洪标高、排涝标准及雨水设计流量标准。地下建筑中敞开式出入口、敞开式风井或洞口、下沉式广场、地下车库坡道入口的雨水量设计,应按当地不少于 100 年一遇的暴雨强度计算。地下各类设施出地面的开口(含出入口、通风竖井等)应采取防止雨水倒灌的措施,并具有将倒灌入内的雨水及时排出的措施。
2.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应制定防汛方案和应急措施,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提前准备防汛沙袋、防汛挡水板、抽水泵、雨衣、铁锹等防汛物资器材,对人防工程口部、风井、穿墙管孔、给排水口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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