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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防办二级调研员李爱萍调研行政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10   点击量:203644    作者:漯河国动办   分享到: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和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7月9日,漯河市人防办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爱萍同志带领法规与宣传科、工程管理科相关人员到源汇区人防办、召陵区人防办开展调研。

调研采取集中座谈等方式进行,李爱萍同志先后听取了源汇区和召陵区人防办自开展人防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了解了各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及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同时,分别指出各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调研过程中,漯河市人防办相关工作人员对各区行政执法档案和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

 在调研中,李爱萍同志首先肯定了漯河人防执法体制改革后各区人防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就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区人防办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克服畏难情绪,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开展行政执法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完成人防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目标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落实。二要明确责任任务,精心安排落实。各区人防办要建立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台账、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我市已经进入汛期,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抓紧进行整改,确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三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同时,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禁简化程序、随意执法,切实保障办案质量。四要遵守廉洁纪律,切实执法为民。要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廉洁纪律规定,秉公用权、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要开展服务型执法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文明在先,执法在后,宣传在先,检查在后,变事后处罚为事前告知,柔性执法与刚性执法相结合,增强执法效益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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