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为深化人防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加强人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人防依法行政,提高人防市场监管效能,根据《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在全市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由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具体组织实施,各区人防办配合,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采用机选方式从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二、抽查时间
2020年5月13日-2020年6月12日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1、抽查对象:2019年市区内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
2、抽查比例:30%。
四、抽查内容
人防工程建设单位抽查内容:(1)对建设单位未取得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行政检查;(2)对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行政检查;(3)对建设单位将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行政检查;(4)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政检查;(5)对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检查。
五、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六、检查结果公示
本次检查将强化结果公示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人防办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七、有关要求
请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提前准备,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执法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应当留存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对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
附件:1、抽查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名单及执法人员名单
2、“双随机、一公开” 人防工程检查表
2020年5月11日
附表1
抽查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名单及执法人员名单
一、抽查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名单
1、漯河鼎昱置业有限公司(畅园国际10-12#楼人防工程) |
2、漯河星汇置业有限公司(苏荷.海棠湾1-7#楼人防工程) |
3、漯河嘉汇实业有限公司(双汇金尊府1-11#楼人防工程) |
4、漯河广隆置业有限公司(广隆•玥瑭府1-5#楼人防工程) |
5、漯河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春和家园二期1-5#楼人防工程) |
6、漯河立华置业有限公司(金色龙湾三期人防工程) |
7、漯河华鼎信友置业有限公司(信友天润府1-26#人防工程) |
8、漯河市盛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香水岸1-8#楼人防工程) |
9、漯河中瑞置业有限公司(苏荷东方宸院1-7#人防工程) |
10、漯河市惠达置业有限公司(光明水岸花园二期1-5#楼人防工程) |
11、漯河核辉置业有限公司(邦友城市山水1-4#楼人防工程) |
12、漯河市城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漯河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人防工程) |
13、漯河千迪置业有限公司(天鑫丽水湾二期人防工程) |
二、执法人员名单
王明、关军威、李伟涛、马光宇
附表2
“双随机、一公开” 人防工程检查表
建设单位 | |||||
项目名称 | |||||
检查日期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抽查事项 | 检查结果 | ||||
1.对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未取得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擅自施工的行政检查; | |||||
2.对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行政检查; | |||||
3.对建设单位是否存在将人防工程肢解发包的行政检查; | |||||
4.对是否存在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行政检查; | |||||
5.对是否存在不建防空地下室的行政检查。 | |||||
处理意见 | |||||
检查人员签字 | 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