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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印发“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提升人防 审批服务效能”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点击量:516744    作者:漯河国动办   分享到:

各县区人防办,各功能区人防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提升人防审批服务效能”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9日

 

漯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提升人防审批服务效能”活动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提升人防审批服务效能”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锚定“五个明显增强”目标,提升“五大能力”,解决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优化人防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更好融入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二、开展时间

2022年5月—2022年12月。

三、工作任务

(一)“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提升人防审批服务效能”为抓手送政策、帮企业,送服务、解难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坚持以项目为导向,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紧密围绕重大建设项目“三个一批”活动,加强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支持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快速推进。

(三)狠抓政策兑现落实措施落地落细、服务保障到位,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四)发挥各级人防服务专班领导分包服务制作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现实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渡难关、稳增长保驾护航。

四、主要内容

(一)开通人防审批服务“绿色通道”,确保“一次不跑”。各县区人防办、经开区和示范区人防主管部门要设立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动窗口”,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上门服务”,组织各环节管理人员从“审批后台”走向“服务前台”,根据企业办事需求,主动、全面、系统地提供精准化的咨询服务,助推项目更快落地达产见效。

(二)实行领导分包服务制。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发改部门重点建设项目信息联动分享机制,建立本辖区重点建设项目服务台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手、扑下身子、靠前指挥,班子成员实行项目全覆盖分包服务,责任落实到人。分包领导要向建设单位公布手机号码,第一时间介入提供咨询服务,定期进行现场调研,协调解决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等问题,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精准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

(三)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政策,梳理涉及我市人防领域营商环境领域惠企惠民政策,并严格落实。按照《关于规范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配建防空地下室的通知》要求,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进一步减轻物流仓储企业负担

(四)着力推行项目审批“不见面”。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审批“不见面”,行政审批事项均采取全程网办,对确需提交的纸质原件,可在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办理结果可依据服务对象选择方式,通过免费寄送或指定电子邮箱方式送达。

(五)落实审批承诺制改革要求。重点建设项目在用地手续办理阶段,人防部门提前介入服务,一次性告知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指导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计划作出承诺后,即办理审批手续,助力实现重点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六)进一步压缩项目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缩减项目审批时间,人防报建审批承诺时限按类别缩减为3个、1个工作日和即办件。

(七)鼓励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开发项目。服务韧性城市建设,支持“里子工程”“避险工程”“民生工程”和地下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实施。鼓励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防工程项目,助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等问题,提升城市综合品质。

(八)探索制定人防工程不动产权属登记政策。开展人防工程产权制度“小切口”立法改革试点,报请市政府出台《漯河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办法》,对人防工程产权归属进行明晰,探索办理人防工程使用权登记证书,人防工程平时可依法转让、拍卖、租赁、抵押,促使投资转变为经营性资产,对人防工程使用主体责任进行明确,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进行规范,为全省人防“小切口”立法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提供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提升人防审批服务效能”活动是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服务企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帮扶企业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人防主管部门是“为服务对象排忧解难、提升人防审批服务效能”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但不限于上述活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有力举措,加强协调联动,结合实际及部门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带头参与,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推动、认真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纪律作风。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四)强化督查问效。市人防办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督查中发现的活动开展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政策兑现不及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区人防办、经开区和示范区人防主管部门将辖区内重点建设项目服务进展情况表于5月12日、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6月30日和9月30日报送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

 

附件:市重点建设项目人防服务进展情况表

 


 

 

市重点建设项目人防服务进展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县区(含功能区)

项目进展及人防审批情况

建设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人防审批方面存在问题或难点、阻点

备注

1

根据市大项目办提供的《202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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