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 印发《“万人助万企”活动的支持政策清单》

近日,市人防办印发《“万人助万企”活动支持政策清单》,以实际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

《“万人助万企”活动支持政策清单》从实行市场准入“零门槛”、实行告知承诺深化人防审批“五减一优”、推进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与地面建筑“联审联验”等个方面,明确具体惠企措施,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人防办将继续深入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 当好惠企政策的“宣传员”、企业项目的“代办员”、困难问题的“协调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我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贡献人防力量。

 

人防办“万人助万企”活动支持政策清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 “万人助万企”部署,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特制定以下惠企政策。

一、实行市场准入“零门槛”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对进入我市人防建设市场的设计、监理等企业,实行人防建设市场准入“零门槛”凡是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资质认定的,都可以从事人防相关业务工作。

二、实行告知承诺

对只有厂房等建筑(办公楼、综合楼、宿舍、餐厅、科研(研发)、商业除外)工业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且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竣工验收前办理人防手续即可,不再要求必须在施工阶段办理。

三、深化人防审批“五减一优”

(一)减少审批环节

1.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联合审查,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并入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在线推送,审查结果实现部门共享。

2.实行容缺受理对市定重点项目的不动产权证实行容缺,在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县区政府做出说明保证后即可受理审批事项,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二)精简审批资料。对符合不需履行人防义务的工业项目实行即申请即办理,办理材料从6项减到2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中无总平面图的,应提供总平面图)

)压缩办理时限。将“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从3个工作日压缩1个工作日 

(四)降低企业成本。企业投资新建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办公类、营宿类除外),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提升专项方案的通知》(漯政办 〔2020〕66 号)要求,可以免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和免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相关费用由项目所在地县区级政府承担。其中,总建筑面积(经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定的项目总平面图标注的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之和),且不得拆分项目)2000平方米以下的物流仓储用地建设项目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降为零。

(五)优化审批流程在单体建筑联合竣工验收中,对于地下无防空地下室的单体建筑,由项目所在县、区人防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关于项目XXX#建筑竣工验收备案的函》进行单体建筑联合竣工验收,待该项目依法履行人防义务后,再行出具该项目的竣工核实认可文件。

四、推进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与地面建筑“联审联验”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8号)等文件要求,在土地供应方案中,明确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人防部门参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提出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实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落实人防工程与地面建筑联合测绘、联合验收,提升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效率

五、着力减轻使用单位 (个人)负担

对承租公用人防工程且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使用单位 (个人),按政策规定减免租金。各级人防部门积极协助受灾严重的公用人防工程使用单位 (个人),按有关政策向财政、税务等部门申请资金补助。

、加大企业纾困力度

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县级干部任首席服务官,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三到位,严格落实“13710”工作机制,着力摸清企业现实困难和问题,以“创新驱动、提质增效”为主阵地,进企业、解难题、见实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产学研用融合“四新”成果转化、技术工艺升级,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加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又好又快安全稳健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服务企业水平;着力解决推动企业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他影响企业发展需政府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市重点项目建设人防工作服务微信群”作用,实现与企业沟通“零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