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人防〔2017〕1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防办(民防局),郑州铁路局人防办,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人防办,河南机场集团国动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人防系统行政指导程序,规范行政指导行为,确实提高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修订)〉〈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修订)〉和〈河南省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的通知》(豫法政办〔2017〕18号),对省人防办印发的《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连同《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指导文书使用说明》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0月25日